关于大力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精神,大力引进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省发展战略目标,从2009年开始,用5—10年时间,引进并重点支持100—200名左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创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学科带头人、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人才,争取其中50—100名左右进入国家“千人计划”。同时,全省引进1万名优秀海外创业创新人才和10万人次外籍专家,实施500个省部级重点国外引智项目。
二、总体要求
1.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人才资本新理念,以更开阔的眼界、更开阔的思路、更开阔的胸襟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切实加大引才投入,拓宽引才渠道,创新引才办法,深入总结引才工作经验,大胆破除不合时宜的条条框框,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引才工作体制机制。
2.坚持分类分层、统筹实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以海外优秀留学人才为主体、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着力引进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及团队。重点发挥党政部门、用人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才个体的作用,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引才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和工作实际,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
3.坚持需求为先、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合理确定引进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的方向、目标和对象,增强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我省发展战略目标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重点引进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所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4.坚持以人为本、以用促引。充分尊重人才的合理需求,提供良好待遇,完善扶持政策,搭建事业平台,帮助人才干成事业。不断优化引才服务,完善生活保障措施,努力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充分信任人才,大胆放手使用,更好地发挥人才的作用,以用好人才来留住和吸引更多的人才,发挥引才的示范、扩散效应。
5.坚持特事特办、优化服务。充分尊重引进人才的合理需求和意愿,统筹各地各部门的资源和力量,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切实增强人才吸引力,加大引才力度,充分发挥人才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提升服务引进人才的水平和质量。列入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选,作为“浙江省特聘专家”,享受相应的工作条件和特殊的生活待遇、社会保障。
三、主要举措
1.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拓宽引才渠道。整合提升现有引才平台,继续发挥和利用浙洽会、西博会、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平台的引才作用,定期举办国内人才引进招聘活动和组织赴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活动等,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力度。借助国家驻外机构、海外留学人员组织等,在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发达国家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联络站。组织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浙江行”活动,每年组织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浙参观考察、交流洽谈。注重以侨(才)引才,利用浙籍海外华人华侨众多的优势,充分发挥各类海外侨团、留学人员组织、欧美同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辟人才引进渠道。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鼓励国际知名猎头公司和人才咨询机构来我省开展业务。
2.不断创新引才举措,丰富引才办法。探索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驿站,对拥有良好前景的项目、产品、专利和研究成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若暂无接受单位或暂不具备创业条件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设立特聘岗位,纳入全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鼓励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在国(境)外直接聘用海外人才。重视团队式引才,通过引进领军人才,带动引进创业创新团队。
3.加快人才信息库建设,简化引才程序。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知名专家等桥梁作用,加强与驻外使(领)馆、留学人员组织及国外中介机构的协作,全面掌握海外人才信息,加快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用人单位的作用,多方征集人才需求,制定引才需求目录。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适时发布人才供需信息,为引才工作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加强“浙江省留学人员与专家信息网”等网站建设,构建网上交流平台,定期举办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网上交流会。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评价鉴定。简化引才手续,缩短办事流程,提高引才效率,提供便捷服务。
4.搭建平台,更好发挥人才作用。加强公共创新平台、重中之重学科和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建设,建立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在5-10年内,省里在符合条件的上述基地中,建立10-20家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财政科技资金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向海外高层次人才倾斜,优先吸收他们参与重大项目咨询论证、重大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用人单位要将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吸纳到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的岗位,努力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纳入全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选,可担任领导职务和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特殊必要时,可以因人设岗。各地各部门要在研究出台新政策措施的同时,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深化实施“钱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省高校特聘教授)”、“钱江人才计划”、“引进国外智力工程”等工作,扎实推进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重视发挥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鼓励风险投资企业扶持海外优秀人才来浙创新创业。
5.营造环境,落实人才激励保障措施。努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为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对浙江省特聘专家,采取特殊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省政府对列入全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选给予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也要给予一定的支持,以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对其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简化审批程序。对取得重大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表彰奖励。实行弹性考核制度,避免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实行协议薪酬制,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可以实行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有关部门要建立服务窗口,明确职责和专人,协助用人单位为海外高层次人才落实和办理有关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特殊政策。
四、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创新举措,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各地、各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和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爱才惜才,亲自抓人才引进工作,切实做到引才引心。省级层面的引进工作,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牵头成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员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侨办和省委统战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企融办、团省委、省科协、省侨联等有关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下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承担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指导和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职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好本地本部门的引才工作。
建立健全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统一思想认识,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引才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完善党政领导联系专家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努力改善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强化督查考核,把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